刘翔退役安置这件事又出续集了:
上午刘翔自己发文,说自己在9月1日已经选择自主择业,
拿到49.4万元一次性补偿,十多年来体育局的工资补助全部捐出,今后和上海市体育局再无关联。
下午上海市体育局的情况通报就来了:深入沟通、充分尊重、深表敬意,
说之前给过组织安置、技术总监、高校等方向,刘翔最终选了自主择业。
那么这场风波到这里真的算是结束了吗?
手续可能结束了,问题没结束,甚至有些问题,现在才刚露出水面。
因为现在很多网友都在追问,这笔不到50万的安置费究竟是怎么计算的?
买断之后,以后的广告赞助费,还要不要和体育局再分成?
刘翔那边前两篇文章已经讲过了,咱再来看一下官方最新的这篇通报啊,它确实给了几条新信息。
一个是组织安置的方向具体化了,
之前大家以为的安置就是当教练,实际摆上桌的有三个选项:田径中心负责人、技术总监、体育类高校。
通报的说法是,刘翔最终选择自主择业,局里予以充分尊重。
第二条,时间线补全了。
9月1日,刘翔递交自愿选择自主择业申请表,签署了有关协议,9月7日,人事关系手续基本办理完结,经济补偿金按规定给到位。
第三条,有一句不太起眼的话:
"过去十年间,本市对近千名运动员进行了退役安置,其中包括10余位获得奥运冠军、世界冠军的运动员。"
这句话是说给谁听的?潜台词就是,安置工作一直在正常推进,刘翔这一个是按规定办的个案,不存在针对谁。
第四条,对刘翔捐出全部工资收入这事,通报用了四个字:"深表敬意"。
最后还有个尾巴:认真吸纳各方面意见,持续优化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
到这里就是程序走完了,钱给到位了,姿态摆足了,这事就等舆论过去吧。
但是很多网友不理解,刘翔的买断费是49.4万,这个数字是怎么算的?
因为之前有不少人估算,说刘翔的买断费怎么也得85万到130万。
结果现在一看,一名老牌奥运冠军的买断费,竟然不到50万?
这账是怎么算的呢?“买断”买的不是刘翔的商业价值,而是他在体育系统内的人事关系。
按照规定,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的一次性补偿,基本上包括基础安置费、运龄补偿费、成绩奖励费。
前两块的大头,全跟一个东西挂钩,叫体育基础津贴,说白了就是运动员在队里那点工资。
刘翔运动员时期一个月工资多少?不算其他的补贴,2006年的基本工资是1062块4毛8。
运龄补偿费按每满一年运龄发放4个月的基础津贴计算,成绩奖励则根据奥运会、世锦赛等不同级别的名次给予相应奖励。
只不过这个数字,和刘翔辉煌时期一年过亿的广告收入比起来确实反差大。
这十年来,刘翔的广告代言费究竟被分走了多少?
有媒体查到一份2001年的总局文件,里面对运动员商业广告收入的分配写了规则:
运动员个人50%,教练员和其他有功人员15%,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15%,运动员输送单位20%。
输送单位是谁?就是上海市体育局。
刘翔是什么级别的"输送成果"?雅典夺冠之后,他是中国商业价值最高的运动员,没有之一,代言最多的时候手里攥着二十来个品牌。
巅峰那几年,全年广告总规模约1.6亿元,还是税前。
按20%的口径算,上海体育局一年分走约3200万。
业内也流传另一套比例,个人拿65%、体育局拿10%,那也有1600万一年。
无论哪个口径,都是千万级的体量,一年的分成,够发这次的买断费几十次。
那么买断之后,刘翔的广告费赞助费,还要跟体育局分吗?
当年要分,是因为当时刘翔属于专业体育培养体系的一员,
训练、医疗、教练团队、比赛平台都由整个体系提供,因此商业价值也被认为不完全属于运动员个人。
可现在情况变了,对刘翔个人,买断就是两清。
新签的、纯粹属于刘翔个人的商业合作,原则上不该再套用在役时期那套行政分成逻辑了,这才是"买断"最实际的意义。
对整个制度,变化其实更早,那份定下50%、15%、15%、20%分成比例的文件,2019年12月就已经废止了。
至于还有没有老合同,就看当初怎么写,还要不要履行了。
还有个扎心的问题,刘翔有知名度,有商业能力,也有公众影响力,所以他能把一个拖了11年的问题摆到台面上。
但更多普通退役运动员没有这个条件。
邹春兰在浴池搓澡的故事很多人听过,一个全国举重冠军,退役后月收入不足500元。
虽然说这是极端的例子,但是它让大家第一次直观地看到:一个运动员在赛场上的成绩,并不会自动变成退役后的谋生能力。
有人适合当教练,有人适合读书、创业,有人适合进体育产业,也有人因为长期伤病,需要的是职业培训和持续保障。
退役安置不能永远只有“安排一个岗位”或者“给一笔钱走人”两种答案。
刘翔今天发文说,希望组织认真考虑每一位退役运动员的出路,让安置更加灵活多样。
我觉得这句话,才是这场争议最应该留下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