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华贸物流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三项违规事项。
违规事项包括:一是佳成物流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披露不及时、不准确,2021年至2025年年报未反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二是2023年9月以来,公司与佳成物流、武汉华贸佳成的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是2023年、2024年,公司分别向佳成物流支付5015万元、1.00亿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款项已于2026年8月归还。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华贸物流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向宏、吴春权、陈宇、于永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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