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路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涉1248万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
中路股份9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主体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准确等多项违规行为,公司、三家关联企业及实控人陈荣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时任董事长陈闪、时任董事会秘书朱智被采取
华贸物流收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涉资金占用1.5亿元
违规事项包括:一是佳成物流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披露不及时、不准确,2021年至2025年年报未反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二是2023年9月以来,公司与佳成物流、武汉华贸佳成的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剑门关旅游被出具警示函,涉资金占用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梁述敬、董事会秘书曾扬鉴、财务负责人黄文谱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卜元虎、时任财务负责人何洋海、时任董事长何黎明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