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平城区第十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大同市平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从区级非遗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全区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评审工作,现将《平城区第十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示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1日至9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同市平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注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便于核实反馈相关情况。
通讯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26号
邮政编码:037008
联系电话:0352-5209032
特此公告
大同市平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7日
来 源:大同日报
初 审:程 祥
复 审:李 池
终 审:杨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