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还是赌钱?上海一鱼塘标牌兑现金,三名老板同领刑

旅游资讯 2 0

鱼塘边挥竿垂钓,本是消遣,怎么就坐上了刑事被告席?九月十日下午,上海松江法院把庭审搬进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在师生旁听之下巡回审理、当庭宣判。这是松江首例以“标鱼”垂钓为掩护的开设赌场案,一塘清水之下,藏着一套精心设计的赌博套路,案值不大,警示意味却浓。

王某勇、王某新、程某某三人,二〇二五年七月各出资十五万元,股比约三成四、三成三、三成三,租下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湾村一处鱼塘,挂出“新昆秀路亚基地”招牌,当年九月六日开张迎客。明面上是垂钓休闲好去处,暗地里盘算的却是另一本买卖经。

玩法并不复杂:门票从一百余元到四百五十八元不等,水里投放七类挂着彩色标牌的鱼,标牌五颜六色。钓客起竿钓中标牌鱼,就能按标牌颜色兑换现金,五十元到三千五百元不等。紫色标牌一尾值三千五百元,橙色标牌也值一千元。标牌在水里成了彩票,鱼漂猛地一沉,赌的全是运气。

紫色标牌中得概率仅有百分之零点几,绝大多数人乘兴而来、空手而归,门票钱打了水漂。塘里的鳜鱼自江苏常州采购,钓起后不许带走,钓场强制回收再行回售,鱼儿始终在塘与筐之间打转,钓客带走的只有兑奖那刻的心跳,和一次次加码掏钱的门票。如此循环,塘主只赚不赔,输家从来都是钓客。

三人建起十二个微信群,每群三百到五百人,日夜在群里引流揽客,晒渔获、晒兑奖,勾的是屏幕那头的贪欲,引得参钓者络绎不绝。经查证,往来赌资流水超过四十万元。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这处隐蔽乡野的窝点被查获,垂钓胜地的画皮被当场撕开。

法院审理认定,三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经营中均系主犯,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违法所得继续退缴,涉案手机、电脑一并没收。另有九十余名参赌人员受到行政处罚。裁判依据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刑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房素平当庭给出三条分辨标准:一看财物归属是否随垂钓结果发生转移,二看奖金是否远高于正常渔获的实际价值,三看输赢结果是否由偶然机率决定。副检察长杨爱民一语点明本质:借垂钓外壳,利用偶然性射幸牟利。

在老徐看来,钓鱼和赌博相隔只在一层窗纸。正常垂钓,花钱买的是山水之乐和那份渔获;标鱼赌钓,掏钱博的是小概率大奖的刺激。

奖金倍率一旦数十倍、上百倍地远超鱼本身的价值,门票就成了筹码,鱼塘就成了赌场。浙江温州此前也有同类判例,足见此风并非孤例。

乡村休闲渔业本是好生意,法律红线却半步踩不得;微信群拉客看似人不知鬼不觉,资金流水照样笔笔留痕。

把法庭搬进高校校园,师生现场旁听一堂课,胜过千言万语的纸面宣讲。这也提醒天下钓友:

遇着高价回收、标牌兑现金的钓场,千万留神,别把荷包交给运气——竿尖钓的是鱼,赔上的可能是身家。做乡野生意,眼光要放长远,钱得赚在阳光底下。

——老徐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