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根生,上海人,今年七十八了。去年年底,我肺上出了点毛病,住了院。儿子在国外,一时回不来,老伴腿脚又不好,医院里忙不过来,儿子就托人给我请了个护工。
护工来的那天,是下午。她五十来岁,个子不高,皮肤有点黑,一看就是常年干活的人。她穿着件半旧的花布衫,头发在脑后挽了个髻,见了我,拘谨地笑了笑,说:“阿叔,我姓林,您叫我小林就行。往后,我照顾您。”
我点了点头,没太在意。可等她弯下腰,给我掖被角的时候,我忽然就愣住了。她那张脸,尤其是那眉眼,那抿嘴笑的样子,像极了一个人。一个我藏在心底快五十年、从不敢跟任何人提起的人。
我心里“咯噔”一下,可面上没露,只是问她:“小林啊,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你是哪儿的人?”
她直起身,笑了笑,说:“我是江西的,赣州那边,农村的。”
“江西”两个字,像一根针,扎在我心上。我盯着她,声音都有点抖:“江西……赣州……哪个县?”
她说了个地名。那地名,我太熟悉了。熟悉到,哪怕隔了快五十年,我闭着眼,都能把那儿的山、那儿的田、那儿的人,想得一清二楚。
我强压下心头的翻涌,又问:“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她低头叠着毛巾,说:“我娘前年走了。我爹……我没见过。我娘说,我爹是上海来的知青,我还没满一岁,他就回城了,再也没回来。”
我听见“上海来的知青”这几个字,脑子“嗡”地一下,眼前一阵发黑。我攥着被角,手指头都发白了。
她没察觉我的异样,继续说:“我娘这辈子,就守着我一个人过。她到死,都念着我爹。她说,我爹不是不要我们,是那时候,身不由己。”
我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抓住她的手,眼泪“唰”地就下来了:“孩子,你……你娘,是不是叫阿秀?桂花?是不是叫刘秀兰?”
她愣住了,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手里的毛巾,“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阿叔,您……您怎么知道我娘的名字?”
我张了张嘴,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好半天,才挤出几个字:“孩子,我……我就是你爹啊。”
那一刻,病房里静得可怕。她呆呆地站在那儿,看着我,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浑身都在发抖。她嘴唇哆嗦着,摇着头,说:“不可能……这不可能……我娘说,我爹早就不在了……”
我哭着说:“孩子,我没死。我回上海了,我……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娘啊……”
就这样,在医院的病房里,我跟我失散了快五十年的亲生女儿,相认了。
后来,我把那段尘封了半辈子的往事,一点一点地,讲给了她听。
那一年,是一九七零年。我十七岁,响应号召,下乡插队,去了江西赣州的一个小山村。那地方穷,苦,可也美。我一个小伙子,从上海城里,一下子被扔进大山里,什么都不会干,连锄头都拿不稳。是村里一个叫阿秀的姑娘,手把手地教我插秧、割稻、砍柴。阿秀比我大两岁,长得好看,人又善良。一来二去,我们俩,就相爱了。
那几年,是我这辈子,最苦,也最甜的日子。阿秀不顾家里反对,跟我好。我们住在村东头那间破土屋里,后来,有了个闺女,就是小林。我给她起名叫“小芳”,想着,等有机会,一定带她们娘俩,回上海,过好日子。
可我没等到那个机会。
一九七九年,知青大返城。消息传来,我们这些插队的知青,都疯了。谁不想回城?谁不想回上海?可政策规定,回城的,得是未婚的,或者,农村那一头,得“处理”干净。我当时年轻,家里又来信,说我要是不回去,这辈子就毁了。
我犹豫过,挣扎过。可最后,我还是走了。阿秀抱着还不满一岁的小芳,站在村口,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她没拦我,只说了一句:“根生,你走吧。我不怪你。可你要记得,江西,还有个你闺女。”
我跪在地上,给阿秀磕了三个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一走,就是快五十年。回到上海后,我结了婚,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孩子。可我心里,始终藏着阿秀和小芳。我偷偷托人打听过,可那年代,通讯不便,加上各种原因,一直没打听到。再后来,我老伴身体不好,家里事多,这事,就被我埋进了心底,成了一块再也不敢碰的伤疤。
直到今天,命运,把我的女儿,送到了我的病床前。
小林听完,早已哭成了泪人。她一边哭,一边说:“爹,我不怪你。我娘也不怪你。我娘临走前,还跟我说,要是有机会,让我去上海,找找你。她说,你叫陈根生,是上海知青。可我去了,怎么找,都找不到……”
我握着她的手,哭得浑身发抖。我说:“孩子,爹对不住你,对不住你娘。爹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你们娘俩啊。”
那天,我们父女俩,在病房里,抱头痛哭。
后来,小林辞了别处的活,专门在医院照顾我。她给我擦身、喂饭、端屎端尿,样样细心。我看着她忙前忙后的身影,心里又酸又暖。酸的是,我欠她太多太多;暖的是,老天爷,总算让我在有生之年,又见着了我这个闺女。
我老伴知道这事后,也哭了。她说:“老头子,这是你的福气,也是你的债。往后,咱得好好补偿她。”我点点头。我儿子在国外,听说多了个姐姐,也很高兴,还专门打电话来,说等他回来,要见见这个失散多年的姐姐。
如今,我出了院,身体也慢慢好了。小林没有回江西,她留在了上海,找了份工作,租了间小房子,就在我家附近。她说,她要离我近一点,好照顾我。我不同意,说:“你是我闺女,住家里来。”她摇摇头,说:“爹,您有您的家。我能常来看看您,就知足了。”
我拗不过她,只能由着她。可我知道,这个女儿,嘴上不说,心里,比谁都亲。
我常想,人这一辈子,有些债,是还不清的。我欠阿秀的,欠小芳的,欠了快五十年。这债,我还不了,也还不完。我只能用剩下的日子,一点一点地,去弥补。
好在,老天爷开眼,让我在快八十岁的年纪,又找到了我的女儿。这份迟到了半辈子的重逢,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往地,补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