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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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案例通报为入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郧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现公布2026年第一批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为持续净化郧阳区旅游市场环境,强化行业监管,警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从业,扎实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郧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布2026年第二批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01案情简介

2026年5月,郧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某旅行社所属三名导游与该旅行社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其导游证注册机构均非该旅行社。该旅行社在导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将信息变更情况报告旅游主管部门。

02调查与处理

经立案调查,查实该旅行社在导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将信息变更情况报告旅游主管部门。该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参照《湖北省文化、旅游、文物领域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序号89,郧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予以公告。

03警示意义

旅行社及行业组织应加强对所属导游的管理和培训,督促其依法依规执业,及时履行信息变更等义务,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全体导游人员请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定期自查导游证信息,特别是执业地区、所属机构等关键信息。一旦发生变更,请立即(10个工作日内) 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办理变更手续,切勿心存侥幸。

广大游客在选择导游服务时,可通过官方渠道查验导游证信息。如发现导游信息可疑或服务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当地文旅执法部门举报。

信息来源:郧阳文化旅游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