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孙这辈子做过最冲动的一件事,就是在他五十五岁那年,把哈尔滨的房子卖了。
那是一套他住了三十年的老房子,在道里区,两室一厅,不大,但地段好。卖房那天他签完字,手有点抖,他老伴在旁边拽着他的袖子,小声说:“要不……咱再想想?”老孙没吭声,把笔一放,站起来就走了。
他想的已经够久了。五十五岁,在哈尔滨生活了五十五年,他太知道那里的冬天是什么滋味了。十月末就开始飘雪,到来年四月雪才化干净,中间那五个月,零下二三十度是常态。他有关节炎,一到冬天膝盖就疼得下不了楼,每天晚上用热水袋敷着才能睡着。他老伴的支气管也不好,一到供暖季就咳嗽,去医院看了多少回也不见好。
决定去云南,是因为他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标题大概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北方人选择去云南养老”。文章里配了很多照片,蓝天白云,绿树红花,人们穿着单衣在公园里遛弯。老孙当时就想,这地方冬天不用穿棉裤吧?
他先来考察了一趟。那年十一月份,哈尔滨已经零下十五度了,他裹着羽绒服上了飞机,三个多小时后在昆明落地,一出舱门,十九度。他站在廊桥上,感受着那种久违的、不刺骨的、温柔的风,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这儿了。
回去以后他就开始张罗卖房。儿子不同意,说你们跑那么远干嘛,人生地不熟的,有个头疼脑热谁管你们?老孙说昆明也有医院。儿子说那亲戚朋友呢?老孙说你们一年到头也回不了几次家,有什么区别。儿子被噎得说不出话,最后扔下一句“随你们便”,挂了电话。
老孙还是来了。在昆明呈贡买了套小两居,七十平,带装修,总价六十多万,卖哈尔滨房子的钱还剩下不少。搬家那天他站在新房的阳台上往远处看,能看到滇池的一角,夕阳照在水面上,金光闪闪的。他老伴在屋里收拾东西,忽然喊了他一声:“老孙,你来看,这衣柜里居然有除湿袋。”老孙走过去看了一眼,笑了,说这是南方,潮湿。
他们就这样在昆明住了下来。
第一个月,什么都新鲜。老孙发现昆明的菜市场跟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有各种各样他叫不出名字的野菜和菌子,薄荷是论把卖的,折耳根他第一次吃差点吐出来。他学会了早上吃米线,中午吃饵块,晚上炒两个小菜再喝一杯普洱。他发现在昆明不用看天气预报,反正每天都是十几二十度,最多带把伞防阵雨。他发现小区里遛弯的老人来自五湖四海,东北的、四川的、湖南的、河南的,大家操着不同口音的普通话聊天,谁也不会嫌弃谁。
第二个月,他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
首先是海拔。昆明海拔一千九百米,他刚来的时候没觉得什么,但住久了他发现,他煮饭总是夹生。试了好几次,水放多放少都不行,后来邻居告诉他得买高压锅。他买了个电压力锅,煮出来的饭果然不夹生了,但他总觉得跟哈尔滨吃的米饭不是一个味儿,后来才明白,不是米的区别,是水烧开的温度低了,米的口感本身就不一样了。
然后是干燥。这个说出来很多人都不信,云南还干燥?但昆明就是干燥。尤其冬天,紫外线强,风大,他老伴的脸干得起皮,嘴唇裂了口子,擦什么润肤霜都不管用。更要命的是,干燥加上高海拔,他老伴开始流鼻血。有一回半夜,老孙被老伴推醒,一开灯看见枕头上一滩血,吓得他差点打120。后来去医院看了,医生说就是鼻腔黏膜太干了,没事,多喝水,买个加湿器。他买了个加湿器,又买了血压计和氧气瓶,床头柜上堆得跟小诊所似的。
第三件事是虫子。他来之前就知道南方虫子多,但他对“多”这个字的理解还是太保守了。有一天晚上他在厨房发现了一只蟑螂,有小拇指那么长,他拿拖鞋去拍,结果那玩意儿居然飞起来了,直冲着他的脸飞过来。老孙活了五十多年,第一次被一只虫子吓得尖叫。后来邻居告诉他,那不叫蟑螂,叫美洲大蠊,会飞,打不死,得用专门的药。他去超市买了蟑螂药,又买了各种驱虫的东西,把家里弄得跟生化实验室一样。
但这些都不是大问题。真正让他难受的,是那种说不清楚的孤独。
昆明很好,气候好,环境好,东西也好吃。但他走在街上,看着那些陌生的路牌、陌生的口音、陌生的植物,他会突然觉得自己像一棵被连根拔起的树,插在了一块新的土地上,表面上还立着,但根须都露在外面,风一吹就晃。
有一天他去小区门口的水果店买香蕉,老板娘是个四川人,问他哪里来的。他说哈尔滨。老板娘笑着说,哟,跑这么远,想不想家?他说不想,这儿挺好的。但走出水果店,他站在路边愣了好一会儿。他想吃冰糖葫芦,想吃正宗的锅包肉,想吃东北大米。昆明什么都好,但没有这些东西。那种缺失不是物质上的,是刻在记忆里的,是从小吃到大的味道,是跟童年跟青春跟半辈子纠缠在一起的东西。
他开始理解为什么小区里那些外地老人总是扎堆。东北的跟东北的玩,四川的跟四川的玩,湖南的跟湖南的玩。不是排外,是只有跟老乡在一起的时候,才能说家乡话,才能聊小时候吃过的那些东西,才能找到一点还活在那个世界里的感觉。
转折发生在那年冬天。
老孙在小区里遛弯的时候,注意到一个老人每天都会推着一辆轮椅出来晒太阳,轮椅上坐着的是他的老伴,老太太看起来病得不轻,整个人缩在毯子里,眼睛半睁半闭。推轮椅的老人姓刘,四川绵阳人,七十一岁。老孙跟他聊过几次,才知道刘大爷的老伴得了阿尔茨海默症,已经不认识人了。
“那你们怎么还跑到云南来?”老孙忍不住问。
刘大爷笑了笑,说:“就是因为这个病才来的。绵阳冬天太冷了,又没暖气,她受不了。听说这边暖和,就过来了。这里的冬天,她至少不挨冻。”
老孙沉默了。
刘大爷又说:“我儿子在成都上班,一年回来两次。以前在绵阳的时候,跟左邻右舍也不怎么来往,都是各过各的。现在来这边,每天推她出来晒晒太阳,跟你们这些新认识的老伙计聊聊天,也挺好的。人这一辈子,在哪儿不是过呢?”
老孙站在路边,看着刘大爷推着轮椅慢慢走远的背影。阳光很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轮椅上老太太的眼睛似乎睁开了一点,风吹起她额前的白发,她没有任何反应,但她的脸上没有痛苦,只是安静,像睡着了一样。
那天晚上,老孙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回到了哈尔滨的老房子,窗外下着大雪,屋里暖气烧得滚烫,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茶几上摆着冰糖葫芦和锅包肉。一切都很熟悉,但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他走到窗前往外看,雪地上站着一群人,是他在昆明认识的那些邻居,他们冲他招手,喊他下去晒太阳。他回头看房间,房间里空荡荡的,什么吃的都没有了。他再回头看窗外,雪停了,变成了昆明的蓝天。
他醒了以后,躺在床上想了很久。
早上起来,他跟老伴说:“咱们今天去趟滇池吧。”
老伴正在厨房里用电压力锅煮粥,头也不回地说:“怎么突然想去滇池了?”
老孙说:“来了这么久,还没好好看过呢。”
他们坐公交车去了滇池。那天天气很好,水面上波光粼粼,远处西山睡美人的轮廓清晰可见。老孙和老伴沿着湖边慢慢走,身边跑过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孩,天上飞着几只红嘴鸥。
老孙忽然说:“要不咱们在这边好好过吧。”
老伴看了他一眼,说:“不是一直在过吗?”
老孙摇摇头:“我是说,把这儿当家过。”
老伴没说话,只是挽住了他的胳膊。
那天晚上,老孙在家族群里发了一组照片,全是滇池拍的。儿子在底下回了一句:“爸,看起来不错啊,过年我去昆明看你们。”女儿也跟了一句:“我也去,我想吃那个过桥米线了。”老孙看着手机屏幕,笑了。
他开始明白一个道理——故乡从来不是一个地方,是你心里最暖和的那个角落。他在哈尔滨的三十年是真的,他在昆明阳台上看到的滇池落日也是真的。人不可能同时拥有两个故乡,但可以把第二个地方,住成第二个家。
楼下又传来广场舞的音乐声。老孙探头看了一眼,一群来自天南地北的老头老太太,正跟着《最炫民族风》的节奏扭得热火朝天。领舞的是个东北大姐,动作大开大合,旁边的四川嬢嬢扭得小巧精致,湖南阿姨在后面慢半拍但笑得最大声。
老孙看了一会儿,转头对老伴说:“走,咱也下去。”
老伴说:“你又不会跳。”
老孙已经开始换鞋了,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谁规定了非得会跳?跟着扭呗。”
他拉开门,走廊里的风迎面扑来,是昆明的风,不冷不热,带着一点点滇池的水汽和不知名花朵的香味。电梯门开了,里面站着楼上那个湖南来的老大哥,手里提着刚买的菜,冲他一乐:“老孙,下去跳舞啊?”
老孙也乐了:“对,跳舞去。”
他走进电梯,门缓缓合上。走廊尽头,他家的大门上贴着一副过年时贴的春联,上联写的是“此心安处是吾乡”。那是他刚搬来时候随手贴的,从来没认真看过。
现在他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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