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时评 | 让酒店活下去,让平台有规则,让消费者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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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消费日报官方微博

9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召开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行业行政指导会,要求美团、抖音、京东、携程、同程、飞猪等平台企业严格落实合规主体责任,防范化解行业竞争风险,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会议特别点名“独家合作”“全网最低价”等“内卷”问题,要求平台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开展自查,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这场行政指导释放出的信号十分明确:在线酒店预订平台的竞争,不能只看流量和价格,更要看竞争规则是否公平、经营生态是否健康,以及消费者最终获得的服务是否真正有所提升。

真正成熟的平台竞争,应该让平台、酒店和消费者形成更加稳定的利益关系。平台通过技术和服务创造价值,酒店通过品质和特色获得客源,消费者则以更加透明的价格获得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三方都有合理的收益空间,市场才持续具有活力。

当前,在线酒店预订平台已经成为消费者安排出行的重要入口,从搜索酒店、比较价格,到下单、支付、评价,平台几乎贯穿了住宿消费的全过程。平台通过技术、流量和算法提高交易效率,本应让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让酒店触达更多客源,但当平台竞争不断向“独家”“最低价”等模式集中时,原本旨在降低交易成本的竞争,也可能异化为对商家的经营约束。

尤其是“全网最低价”,表面上看是平台之间争夺消费者的价格竞争,实际上却牵动酒店经营者在不同平台之间的定价和经营自主权。如果酒店为了获得流量、排名或者促销资格,不得不接受越来越严格的价格约束,平台之间的竞争就可能从“谁能提供更好的服务”变成“谁能让商家承担更多成本”。久而久之,酒店的经营空间被压缩,消费者能够获得的服务质量和产品丰富度也会受到影响。

公平竞争并不意味着平台不能降价,也不意味着消费者不能享受优惠。恰恰相反,真正健康的价格竞争应该建立在效率提升、成本下降和服务创新基础上。平台可以通过技术降低获客成本,可以通过供应链优化提高酒店入住率,也可以通过会员体系、场景服务和产品创新吸引消费者。如果竞争的主要手段变成平台设置不合理的独家合作条件,要求商家“二选一”,或者通过各种规则和算法间接限制商家产品价格,那么这种竞争就可能偏离正常轨道。

因为,平台既是信息撮合者,也是流量分配者,更掌握着大量交易数据。当平台规则直接影响一家酒店能不能获得流量、以什么价格参加促销、能不能同时进入其他平台时,规则本身就不再只是企业内部管理问题,更会影响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

旅游消费正在从单纯的“订一间房”变成综合体验消费。消费者不只在意房价,还在意房间品质、卫生状况、位置交通、服务水平、取消政策以及实际入住体验。如果平台把竞争重点放在谁能拿到最低价、谁能锁定更多商家上,消费者短期可能得到优惠,长期却未必能够获得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住宿体验。

当在线酒店预订行业从“有没有平台”进入“平台如何更好服务”的新阶段,下一步,真正值得平台比拼的,不应只是便宜了几元钱,而应该是谁能提供更透明的规则、更优质的供给、更高效的服务和更值得信赖的消费体验。

当平台之间的“价格战”逐渐回归理性,当商家不再被迫在不同平台之间作选择,当消费者能够更加自由地比较和选购,旅游市场的活力才能真正得到释放。对于平台经济而言,这才是“良性竞争”最应该呈现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