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胡志明市待了两个月,这里的贫富差距刷新了我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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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志明市待了两个月,这里的贫富差距刷新了我的认知

到胡志明市的第三天,我在范五老街丢了钱包。

不是被偷的。是我自己坐在路边喝甘蔗汁,起身时钱包从裤兜滑出来,落在红色塑料凳底下。走了两条街才发现。

跑回去的时候,摊主大姐已经把它收在冰柜后面了,用一块毛巾盖着。她看见我,没笑,从冰柜后面把钱包拿出来,递过来,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懂。旁边一个会说英语的年轻人翻译:“她说你数数,少没少。”

我数了。一分没少。

那天晚上我躺在旅馆床上想,这地方跟我想的不一样。来之前有人跟我说,越南乱,小心飞车党。结果我丢了东西,人家给我收着。

但这不代表这地方就温柔了。两个月里我慢慢明白,温柔和残酷在这儿不打架,它们住同一栋楼,有时候住同一间屋。

先说住的地方。这事我到现在还有点憋屈。

我到胡志明市的第一周住在一区,就是游客最集中的那个区。旅馆是提前订的,一晚二十五美金,房间小得转身要计划好先迈哪条腿。窗户对着天井,白天得开灯,不然分不清是上午还是下午。

住了五天我决定搬,太贵,而且那种贵让你觉得自己是个傻子。

找房子的过程我不想细说,说多了像抱怨。我就说一个数字。中介带我看的第八间,在第一区边缘的一条巷子里,楼下是卖河粉的,早上五点开始剁骨头。

房间在四楼,没电梯,楼梯窄得两个人不能并排走。进门是一个过道,过道尽头是床,床旁边是灶台,灶台旁边是厕所。厕所没有门,挂了一块布帘。

中介说月租六百万越南盾。我换算了一下,大概一千八百块人民币。

我觉得还行,比旅馆便宜。但我多问了一句,这栋楼里其他住户呢。中介说楼下河粉店一家人住一层,四个孩子。

他说的是一层,不是一间。一层。

后来我租了。住进去才发现,我那一千八百块,在这栋楼里是最贵的。楼下的河粉店老板娘跟我说,她租一层,一个月三百万。

三个孩子挤一张床,大女儿睡地上。她说这话的时候在削菠萝,手没停。我站在旁边,手里拎着刚买的矿泉水,突然觉得那瓶水有点沉。

这是我到胡志明市第一次被数字打脸。不是被穷打到,是被“原来可以这样算”打到。同样一栋楼,同样一个房东,一个外国人住一间,付的钱比一家人住一层还多。

老板娘没觉得不公平,她说外国人有外国人的价。她说这话的时候还是没抬头,菠萝皮一圈一圈掉下来。

钱在胡志明市是分层的。同一个城市,同一碗河粉,游客区卖六万盾,巷子里卖两万五。我吃过六万的,也吃过两万五的,说实话区别不大。

但六万那家店里坐着的人,和两万五那家店门口蹲着吃的人,是两拨人。

我住的那条巷子,往东走两百米,就是一家五星级酒店。

酒店门口有穿制服的保安,白衬衫,帽子压得很低。他们站在那儿一整天,帮客人开门,拦出租车,偶尔赶一赶靠得太近的卖烟小孩。我每天经过都看他们一眼。

他们的制服很干净,但走近了能看到袖口磨白。站一天,我记得听谁说过,月薪大概四百万到五百万盾。一千多块人民币。

酒店里一顿自助早餐,含税大概一百二十万盾。也就是说,一个保安站一天,挣不到他家酒店里半顿早饭。

我不是要说什么大道理。我就是每天经过,每天都算一遍。算到后来我都不敢算了,但眼睛还是往那边看。

保安有时候也看我,我们互相看一眼,然后各走各的。那种对视很奇怪,你没法说谁在同情谁。

再说吃。吃是胡志明市最诚实的东西。

我住进去第二周,楼下河粉店老板娘开始认得我了。她不跟我说英语,我也不跟她说越南语,但我们有一套自己的语言:我伸两根手指,她点头,然后端上来一碗河粉加一碟油条。四万盾。

我坐下,吃完,把钱压在碗底下,走的时候她点一下头。

有一天早上我起晚了,九点多才下楼。老板娘已经在收摊了。她看见我,摇摇头,说了一句越南语。

我听不懂,但语气我听懂了:你来晚了。然后她从锅里舀了最后一点汤,给我下了一碗。那碗粉比平时的少,汤也浑了。

我吃的时候她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看着她小女儿写作业。小女孩大概七八岁,本子摊在膝盖上,铅笔头很短。

我吃完要付钱,她摆手。我说不行,把钱放在桌上。她看了一眼,没拿,也没推。

我走出去的时候,听见她在后面喊了一句什么,我回头,她指着桌上的钱,又指指我,意思是下次再算。

那碗粉是我在胡志明市吃过最便宜的一顿。不要钱。但那天早上我走得特别慢。

也不是所有事都这么温吞。有些事会让你突然卡住。

有一回我在一区的一家咖啡馆坐着写东西。那家咖啡馆在二楼,有空调,有wifi,一杯咖啡九万盾。我旁边坐着一个越南年轻人,西装,笔记本电脑,手机摆在桌上。

他在打电话,英语很流利,说的是什么订单、什么交期。听了一会儿我听明白了,他在跟一个欧洲客户谈价格。

他挂了电话,又打了一通,这次是越南语。我听不懂,但语气变了,变得很急,像是在争什么。说了大概十分钟,挂了,整个人靠在椅子上,闭着眼。

然后他睁开眼,看见我在看他。他笑了一下,说:“Sorry。”我说没事。

他收拾东西走了。桌上的咖啡还剩半杯。

我不知道他怎么了。但那张脸我记得很清楚——打电话之前是绷着的,打完第一通是松了一点的,打完第二通又绷回去了,比之前还紧。那张脸就是我到胡志明市第十九天的时候,第一次觉得自己可能待不下去的那个东西。

我说不清是什么,就是看见了一个人身上同时压着两种东西,一种是他想要的,一种是他逃不掉的。

第十九天,我发烧了。

不是什么大病,就是嗓子发炎,加上有点烧。我在房间里躺了一天,到晚上实在扛不住,出门找药店。巷子口的药店已经关门了,我走了三条街,找到一家还亮着灯的。

店员是个年轻女孩,英语不太行,我指着嗓子比划了半天。她拿了一盒药,说了个数字。我付了钱,回房间吃了,第二天退了烧。

药不贵。但我躺在床上那半天,想的不是药。我想的是,如果我不是住在有空调的房间,如果我没有那一千八百块一个月的房租预算,如果我发烧的时候还要担心明天有没有钱吃饭——那盒药还是那盒药,但发烧就不是这个发烧了。

在胡志明市,生病是有钱人的事。我没资格下这个结论,但我亲眼见过。楼下河粉店的小女儿,有一回我在巷子里碰到她,她走路一瘸一拐。

我问老板娘怎么了,她说摔了,没事。后来我看见她的膝盖肿得老高。她没去医院。

老板娘说,去医院要花钱,排队也久,小孩摔一下,过几天就好了。

我不知道后来好没好。但我记得那个膝盖,肿得发亮,上面贴着一块黄色的膏药,是那种街边小摊上买的。

第二个月,我搬到了三区。

不是因为我适应了,是因为我想看看不住在游客区是什么样。三区便宜,我租了一间一个月五百万盾的房子,比之前那间大一点,窗户能看见一条小街。街对面是一家修摩托车的,每天早上八点开始敲敲打打。

楼下有一个老太太,每天下午坐在门口织东西,不知道是毛衣还是什么,天气那么热,她织得很慢。

三区的外国人少。我走在路上,别人看我,就是那种“你在这儿干嘛”的看。不是敌意,就是好奇。

有一回我在路边买法棍,摊主是个中年男人,他问我会不会越南语。我说不会。他说,那你在这儿干嘛。

我说,看看。他笑了,笑的意思大概是,这有什么好看的。

三区有个市场,不是给游客的那种。地上是湿的,鱼腥味混着香菜味,卖菜的人蹲在摊子后面,不吆喝。我在那儿买过一次芒果,摊主是个大概六十岁的女人,手很黑,指甲缝里有泥。

她帮我挑了一个,切开一小块让我尝。甜的。我说买两个。

她称了,说了个数字,我付了。然后她把芒果装进袋子,又多放了一个小的进去,指了指,意思是送的。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送我。可能因为我是外国人,可能因为我尝的时候说了句“ngon”(好吃),可能没有为什么。

那个市场里,我见到过一个场景。一个大概四五岁的小男孩,蹲在一个卖鱼摊旁边,手里拿着一根棍子,在地上画。地上是湿的,他画的东西一会儿就模糊了。

他画了又画,画了又画。他妈妈在旁边杀鱼,没看他。

我站在那儿看了很久。那个小男孩画的什么我看不清,但他画得很认真,认真到旁边有人走过他都不抬头。

第三十天,我做了一件蠢事。

我在一区的一家餐厅吃饭,结账的时候发现账单上多了一笔“服务费”,百分之十。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她说,服务费。

我说,菜单上没写。她说,所有餐厅都这样。我说,那我之前吃的那些怎么没有。

她说,那些是本地餐厅。

我付了。走出餐厅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挺没劲的。不是钱的问题,是那种“你被划到另一边”的感觉。

我来这儿两个月,住在本地人的巷子里,吃本地人的河粉,我觉得自己不是游客了。然后一张账单告诉我,你就是。

但也不能怪她。那家餐厅里坐着的,大部分确实是外国人。服务员练的英语,也是为外国人练的。

她只是按规定办事。规定是谁定的,我不知道。可能是老板,可能是市场。

可能就是这地方运行的逻辑:游客有游客的价。

我后来跟一个在胡志明市住了三年的外国人聊过。他说,你住三年就知道了,你不是游客,但你也不是本地人。你是第三种人。

这第三种人,两边都懂一点,两边都不完全属于。

第四十五天,我去了一个地方,是本地人带我去的。

河粉店老板娘的小女儿,那个膝盖肿过的,有一回我在巷子里碰到她,她在跳皮筋。她看见我,冲我招了招手。我走过去,她指着巷子尽头,说了一个词。

我没听懂。她又说了一遍,我还是不懂。然后她拉着我的手,往巷子尽头走。

巷子尽头是一扇铁门,进去是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七八个小孩在玩,地上画着格子。院子角落有一棵大树,树下坐着几个老人,在喝茶。

其中一个老人看见我,点了点头。我点了点头。

小女孩把我拉到格子前面,意思是让我跳。我说我不会。她跳了一遍给我看。

然后看着我。

我跳了。跳得很烂。小孩们笑了。

我也笑了。

那天下午我在那个院子里待了大概一个小时。没人跟我说英语。我就坐在树底下,看小孩玩,看老人喝茶。

茶是绿色的,装在玻璃杯里,杯底有茶叶。一个老人递给我一杯。我喝了。

苦的。

那个院子是一个社区的院子。住在附近的人都可以进来。我不知道这算什么,可能算一个公共空间,可能算一个街坊的客厅。

但那个下午,我觉得我在胡志明市第一次坐下来。之前都是路过、经过、观察、计算。那个下午就是坐着。

第五十九天,我去了一个地方,我一直没敢去。

是城郊的一个区,叫平政。我在网上看到过,说那边有很多从农村来的人,住在那边的出租屋里,一间房住一家人。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去了。

从市中心坐公交大概四十分钟。下车之后,街变宽了,楼变矮了,人变少了。但走进去之后,巷子又开始窄。

那些巷子比一区的更窄,更暗,地上有积水。房子是铁皮顶的,门开着,能看见里面。我看见一个女人在门口洗衣服,旁边一个小孩坐在地上玩一个塑料瓶。

再往里走,一个男人在修鞋,工具箱摊在地上。

我没有拍照。我觉得不该拍。我只是走。

走了大概二十分钟,然后我往回走了。

回来之后我想了很久,要不要写这一段。我怕写了像在消费。但不写,又像是把看见的东西藏起来。

我最后决定写,但我只能说:我看见的那些,我没有资格替他们说什么。我只能说,我住的巷子楼下有河粉店,河粉店老板娘有三个孩子,大女儿睡地上。我发烧的时候有药吃,她女儿膝盖肿的时候没有去医院。

这就是差距。不是数字上的差距,是那种你站在那儿,心里咯噔一下,然后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的差距。

第六十天,我走的那天。

早上六点,我下楼。河粉店已经开了,老板娘在剁骨头。她看见我,手里拿着刀,冲我点了一下头。

我说,走了。她可能没听懂,可能听懂了。她放下刀,从锅里舀了一碗汤,加了点河粉,推过来。

我坐下吃了。吃完,我把钱放在桌上。这次她拿了。

然后她指了指楼上,又指了指我,说了一句话。我没听懂。但她的手指往上,又往我这边,我猜她的意思是,你住过这里。

我点了点头。

然后我走了。巷子口,那个织东西的老太太已经坐在那儿了。她没看我。

我走过她的时候,听见织针响。

飞机是上午十点。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城市在下面变小。两个月的画面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我想起第一天丢钱包,想起那碗不要钱的河粉,想起咖啡馆里那个打两通电话的年轻人,想起平政区那个玩塑料瓶的小孩,想起老板娘递给我的那碗汤。

我想起我租的第一间房,窗户对着天井,白天得开灯。想起厕所的布帘,想起楼梯窄得两个人不能并排。想起房东收我一千八,收老板娘三百万。

想起保安的白衬衫袖口磨白,想起酒店自助早餐一百二十万。

这些数字,我到现在还记得。不是因为我记性好,是因为它们每一个都在我身上划了一道。有的深,有的浅。

我走了,这些道子还在。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要告诉你胡志明市是什么样的。我没资格。我只能告诉你,我在那儿待了两个月,看见了一些东西。

这些东西让我不舒服,也让我说不清楚。我有时候想,如果我不去,我会不会活得更轻松。但我去过了,我就回不去了。

那个“回不去”不是说我想留在那儿,是说我看过的东西,我没办法假装没看过。

飞机飞过湄公河的时候,我往下看了一眼。河是褐色的,跟我想的不一样。但也没关系,它本来就不是给我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