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6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新宇、黄慧玲、王垒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2025年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已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2026年4月部分予以披露、2026年8月补充披露完整。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延华智能,以及对该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时任董事长胡新宇、时任总裁黄慧玲、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垒宏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延华智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涉及事项,将认真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