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注意!上海生育保障新政:10月起个人实现“无自付”|附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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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障再升级。记者今天(9月8日)从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打造生育友好型城市,本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扩容保障范围、提高报销力度,切实减轻家庭生育经济负担。

新政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聚焦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异地生育等重点环节,推出一系列普惠性、减负型保障举措,实现合规生育医疗费用个人“无自付”。

产前检查:4500元定额补贴,超额费用全额兜底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陈丹沛介绍,正常参保上海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生育妇女,在本市定点医院产科门急诊就医可直接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从建立孕期“大卡”起至产后42天复查,纳入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的42项围产检查项目,先使用每人45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额度;额度用完后,剩余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全额承担。服务包以外的诊疗费用,按职工医保政策正常报销。

市卫健委妇幼健康处三级调研员闵琛介绍,服务包涵盖门诊诊查、胎心监护、NT筛查、大排畸彩超、糖耐、甲状腺功能、B族链球菌筛查等全套必备产前检验检查,覆盖早中晚全孕期基础保健需求。

住院分娩:政策内费用全额报销,生育费用无压力

参保妇女妊娠满7个月后(早产除外)至产后42天内,在定点医院产科入院分娩产生的政策内住院费用,如分娩镇痛、产程管理、阴道分娩、剖宫产等,全部由生育保险支付;妊娠7个月以上流产,视同分娩享受同等报销标准。

因其他病症产生的住院开支,仍按职工医保相关规定结算。

保障扩围:延伸到未就业配偶,居民医保人群同步覆盖

新政扩大生育保险受益人群。正常参保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参加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正常的,生育或流产产生的服务包检查费、分娩住院费,均可参照女职工标准由生育保险全额报销,其余医疗费用通过居民医保结算。所有正常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生育妇女,统一参照上述标准享受生育医疗保障。

异地生育:跨省同标准保障,额度合并统一结算

异地生育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服务包检查费、合规分娩住院费,纳入上海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其中,产前检查费用先在4500元人均补贴额度内列支,额度用完后由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本市与异地额度合并统计,实现费用应报尽报。

余额申领:补贴额度有结余,产后可领剩余资金

分娩时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完成产后42天康复检查后,如果4500元补贴额度仍有结余,还可申领剩余补贴资金,真正做到惠民资金不浪费、应享尽享。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党委书记应豪表示,作为上海分娩量最大的医院之一,将围绕新政落地,进一步优化就医结算流程,同时做好新政科普宣传,确保孕产妇“用好”这一重要的惠民政策。

本市积极落实生育支持政策,2022年已将“分娩镇痛”纳入医保,2024年进一步将“取卵术”等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次政策升级,全方位打通孕前、孕期、分娩、产后医疗保障环节,通过提高报销额度、扩大覆盖人群、简化结算流程、打通异地就医,持续降低生育、养育家庭经济成本,助力上海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附热点问答:

答:该服务包由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医院,按照“保障基本、合理适度、精准高效”原则,把原来的“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优化提升为“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未来,如根据产科诊疗规范和临床实际需作调整时,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另行制定。

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共计42项):

问:享受产前检查“服务包”和住院分娩“无自付”,需要个人专门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不用专门去医保部门办理,实行“免申即享”。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孕妈只需要按照医疗机构要求完成孕产保健登记,建好产检大卡。之后发生生育医疗费用时,即能直接持卡结算享受产前检查“服务包”和住院分娩“无自付”待遇。

问:是不是孕妈只要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全部都能个人不花钱?

答:不是所有费用都能无自付。超出“服务包”的检查、药品,按照您参加的医保类型,医保和个人按比例分担,直接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即可。

“住院无自付”,仅针对生孩子分娩那一次住院。像孕期生病保胎、其他疾病住院,都属于普通住院,按照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正常报销,个人需要承担相应部分。

举例:某职工医保孕妈在普通门诊产检,“服务包”内项目合计600元,包外药费50元。600元“服务包”费用,生育保险全额报销,个人一分不出;50元包外药费,走职工医保,医保统筹和个人按比例分摊。

注意:不属于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伙食费、单人间的床位费等,不在报销范围内,需要个人承担。

问:不在定点医院做产检,还能享受补贴吗?

答:如果因故不在定点医院产检或者在定点医院产检但额度还有结余的,只要总的额度没有用完,分娩时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产妇,完成42天产后康复检查之后,可以按规定申领剩余额度补贴。

问:异地产检、外地生孩子,可以享受“无自付”待遇吗?

答:可以享受。在外地定点医院产检和住院分娩,可以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按参保的医保类型正常结算。“服务包”内由统筹支付的费用,在每人4500元补贴额度内抵扣;额度用完之后,按参保的医保类型正常报销,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支付。上海、异地的花费合并计算4500元额度(不分先后),如果没用完,生完孩子后可以按规定申领剩余额度补贴。

提示:目前全国跨省异地结算系统暂不支持生育费用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异地住院分娩的产妇,可按规定在生育后到医保经办窗口线下申请补差。

问:怀孕在7个月以内流产,生育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已经建好“大卡”,在7个月内发生流产的,其医疗费用按职保或居保规定持卡结算,其中,产检“服务包”内费用,由生育保险支付,个人“无自付”。

问:政策什么时候生效?已经怀孕还没生,可以享受新政吗?

答:政策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只要 10 月 1 日零时处于妊娠状态,或是因分娩住院尚未出院的孕产妇,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新政待遇。

如有更多疑问,可线上咨询“上海医保数字人”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