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卓然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合计拟被罚1250万元 实控人拟遭十年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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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卓然9月12日公告,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两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两大事项,合计拟对公司处以125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张锦红合计处以1950万元罚款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可能触及科创板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情形,后续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乃至终止上市的风险。

回溯此前立案进程,公司及实控人张锦红曾于2025年12月1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6年5月6日,公司又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收到证监会第二份立案告知书。

本次上海证监局出具的沪证监处罚字〔2026〕11号告知书,针对公司2021年至2024年信息披露系列违法行为展开认定,查实多项违法事实:其一,公司通过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不符合条件确认收入、虚构业务、依据参股公司不实报表核算投资收益等方式,连续多年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及营收,相关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规模较大;其二,公司招股说明书及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与实控人控制的远东科技之间的大额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其三,公司未及时披露2022年至2024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且相关年度报告也未记载该事项;其四,公司未及时披露实控人张锦红两次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况,2024年年度报告同样遗漏该重大事项。

针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合计1250万元的处罚,同时对情节严重的实控人张锦红拟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总经理张新宇拟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一沪证监处罚字〔2026〕10号告知书,则针对公司未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拟处罚安排,该事项起因于2026年4月公司审计机构提出将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后续审计委员会审议年报时独立董事全票反对,导致年报无法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最终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报,直至2026年8月6日才完成披露。

本次告知书认定的历年财务数据虚增情况如下:

报告期虚增利润总额(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虚增营业收入(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2021年4383.6512.96%--2022年1372.336.73%--2023年22429.51148.33%36256.3412.25%2024年556.725.13%23142.168.15%

针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违规情况,各期数据如下:

报告期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比例资金占用期末余额(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比例2022年22159.4510.18%11304.555.19%2023年5851.162.20%9189.243.46%2024年14655.895.50%8549.693.21%

两份告知书列明的拟处罚明细如下:

处罚事由处罚对象拟处罚措施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卓然股份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000万元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张锦红警告,罚款1500万元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张新宇警告,罚款350万元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吴玉同警告,罚款350万元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张军警告,罚款300万元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张笑毓警告,罚款200万元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周磊警告,罚款150万元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卓然股份责令改正,警告,罚款250万元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张锦红警告,罚款450万元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张新宇警告,罚款80万元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吴玉同警告,罚款80万元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张军警告,罚款60万元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张笑毓警告,罚款60万元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卓然股份警告,罚款200万元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张锦红警告,罚款100万元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吴玉同警告,罚款6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要求听证的权利,需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回执,逾期将视为放弃对应权利。公司方面表示,将全力配合上海证监局的后续工作,最终处罚结果以上海证监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同时公司提示,若后续正式处罚结论认定公司触及科创板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提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