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发挥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杨浦区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市委部署和区委要求,主动探索、健全制度、深化实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机制,将民意征集、专业研判、风险评估嵌入政策规划起草全过程,有力推动了人大制度优势精准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决策建言从后端审议向源头赋能、全程赋能转变。
变“事后审议”为“事前参与”
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主动革新工作思路,打破以往政府决策落地后备案的传统工作模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提前介入、全程跟进、精准问询的工作机制,对全区各类重大行政决策做到早对接、早研判、早建言。先后围绕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消费提质升级、涉外法律服务、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改革、儿童友好学校建设等一批中长期发展政策,常态化开展决策对接工作。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动下沉社区、商圈、产业园区一线,组织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基层群众开展座谈走访、调研问询,在政策草案定稿前全面摸排实施堵点难点、科学研判落地风险、精准提出优化完善建议。通过持续实践探索、总结提炼,逐步形成贴合杨浦发展实际、务实高效的重大行政决策向人大报告工作路径。
变“探索实践”为“制度规范”
2025年11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程序规定》,将前期实践积累的成熟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化、规范化、刚性化的工作准则,通过建立系统化、闭环式工作机制,搭建起全覆盖、多层次、可落地的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工作制度框架,切实以制度规范保障决策提质增效。
一是实行“年初清单报备”。每年一季度,区政府办公室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送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拟报告事项清单,明确决策事项、推进时序、责任主体,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统筹推进落实,实现全年决策报告工作提前谋划、有序推进、常态落实。
二是推行“分层分类报告”。结合重大行政决策的战略定位、影响范围、重要程度,建立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工委听取三级报告审议模式,对全局性、战略性决策事项重点审议,对领域性、专业性事项专项研判,对细分性、实操性事项精细把关,兼顾工作广度与监督深度,实现重大决策全域覆盖、重点领域精准发力。
三是落实“闭环落实管理”。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区政府逐项研究梳理、吸纳优化、及时反馈;区人大法制委同步做好决策落地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工作,实现决策出台前精准建言、出台后规范检视,全方位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贴合实际、务实可行。
变“年度决策”为“全域布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2026年,区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持续拓展报告覆盖范围、提升建言精准度,推动该项工作从年度常规决策延伸至全区顶层战略布局,实现年度民生举措与五年发展规划同步纳入报告审议范畴,全面拓宽决策参与维度、提升决策赋能深度。
2026年度,区政府纳入人大前置报告的重大行政决策共计16项,其中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已在年初人代会审议通过,其余15项按季度稳步推进。区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分层分类报告工作机制,常委会会议聚焦全局性、战略性顶层设计,专题听取全面深化改革、商业发展、教育提质、卫生健康、城市更新等5项“十五五”专项规划,立足全区发展大局校准发展方向、完善规划体系、精准建言献策;主任会议聚焦专业性、领域性重点工作,分批次听取韧性安全城区、人口高质量发展、老龄事业、法治政府、滨江开发建设等5项“十五五”专项规划,细化落地举措、补齐发展短板、夯实治理根基;各专工委聚焦细分领域、专业实操事项,针对性听取养老服务、特殊教育、知识产权保护、长期护理保险等4项实施细则,开展专业化、精细化研判,推动政策细则贴合基层实际、精准适配民生需求,形成层级清晰、衔接顺畅、务实高效的决策报告工作格局。
通过持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人大履职深度全面嵌入区域发展关键环节、规划编制关键窗口期,以全链条、全覆盖、深层次的制度化参与汇聚民智民意、凝聚发展共识,有效推动政府决策更加科学精准、贴合民心、契合区情,为杨浦高质量发展、打造人民城市最佳实践地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和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