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滩”湿地的那点事儿~ 第十一期“处长讲政策”解读会即将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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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切实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将于近期召开政策解读会。

湿地到底是什么?

湿地如何开展生态修复?

又该如何合理利用?

湿地怎样才能管得住、管得好?

湿地作为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维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等关键生态功能。上海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东海交汇处,湿地资源丰富且独特,既是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生态空间。《若干措施》主要有以下五大核心亮点:

厘清湿地管理边界

明确本市湿地管理范围为行政区域及毗邻水域内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积水地带、水域,含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同时剔除水田和养殖用人工水域滩涂,并列明浅海水域、内陆滩涂、森林沼泽等具体类型,和国土资源调查成果一一对应,清晰划定湿地保护的“边界线”。

扩宽合理利用渠道

实行重要湿地严格保护、一般湿地有序利用差异化管控。在合理利用方面,创新分类指导、差异化赋能的利用模式。对重要湿地,限定开展生态旅游、科研教育、生态农业等低干扰、生态型活动;对一般湿地,可适度增加露营住宿、餐饮服务等业态。让“生态优势”转化为老百姓能感受到的“生态福利”。

科学设定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

基于上海资源禀赋,建立湿地面积动态平衡机制,明确浅海水域、河湖水面、坑塘沟渠等按专项法规管理,不纳入各区湿地总量管控目标,同时,国土空间规划明确近期用途的也不纳入管控,既立足当前实际实现有效管控,又为后续衔接国家要求预留调整空间。

确定生态优先的湿地修复导向

对于生态退化或受到破坏的部分湿地,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修复原则,明确市、区两级湿地修复职责,强调各部门协同修复。

建立多部门执法协作、信息共享机制

破解部门协同不足难题,在湿地调查监测、湿地生态修复、湿地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协同机制,充分发挥规划资源、水务海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作用,实现湿地共保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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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议时间

2026年9月15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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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议地点

市绿化市容局(胶州路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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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持人

市绿化市容局法规处处长朱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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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讲人

市绿化市容局保护处处长翟绍岩

本次政策解读会将邀请市、区绿化市容部门及行业协会相关代表现场参与!

素材来源:市绿化市容局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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