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上海岑珩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参保0人

上海岑珩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参保0人

2026年9月3日,据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情况查询渠道披露信息显示,上海岑珩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瑞所提交的绿色流通服务相关备案申请已正式进入备案公示阶段,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29号302室。

上海加之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100万、参保0人

上海加之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100万、参保0人

2026年9月2日,据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情况查询渠道披露,上海加之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由法人代表魏明加提交相关备案申报,目前该企业已正式进入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阶段,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集中登记地)。

上海瑞复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200万、参保0人

上海瑞复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200万、参保0人

上海 资本 商务部 备案公示 陈楠 13 0

2026年9月1日,从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情况查询渠道获悉,上海瑞复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企业法人陈楠的主导下,已正式进入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阶段,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港路883-885号1幢(集中登记地)。

上海盛源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200万、参保0人

上海盛源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200万、参保0人

上海 资本 商务部 备案公示 盛源 12 0

2026年9月1日,从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情况查询渠道获悉,上海盛源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由法人代表肖先树提交的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申请,目前已进入备案公示阶段。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港路883-885号1幢(集中登记地)。

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爱桃废品收购站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参保0人

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爱桃废品收购站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参保0人

2026年9月1日,据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情况查询公开信息显示,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平安社区)龙尖村二组的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爱桃废品收购站,由法人代表沈爱桃提交的绿色流通服务企业相关申报材料,目前已进入备案公示阶段。

上海荣欣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100万、参保0人

上海荣欣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100万、参保0人

8月31日,通过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情况查询渠道获悉,上海荣欣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已进入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阶段,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崔绪强,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988号11幢2楼(集中登记地)。

上海定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参保6人

上海定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参保6人

2026年8月31日,据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情况查询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定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法人马志学的主体申报下,正式进入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阶段,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西路101号2710室。

上海鼎诚绿资贸易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参保0人

上海鼎诚绿资贸易有限公司完成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参保0人

贸易 人民币 商务部 备案公示 鼎诚 13 0

2026年8月30日,据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情况查询平台披露信息显示,上海鼎诚绿资贸易有限公司在法人代表侯书兴的牵头下完成相关申报流程,正式进入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企业备案公示阶段,该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2568弄1号-4号,2-1,2-2号

县城特色是过日子沉淀出来的

县城特色是过日子沉淀出来的

商务部近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连用三个“坚决”给县域商业建设定调:坚决不搞脱离实际的一刀切,坚决防止盲目建设、资源浪费,坚决避免大拆大建、低水平同质竞争。三连否定、硬核定调,直指当下县域建设的沉疴积弊。指向之明确,相当于给近年愈演愈烈的“千县一面”建设踩了一脚急刹

俏修堂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8月26日获特许经营备案

俏修堂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8月26日获特许经营备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务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