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虹嘉

中源协和收警示函:承租关联方上海延藜房地产合理性不足,董事长龚虹嘉等三人担责

中源协和收警示函:承租关联方上海延藜房地产合理性不足,董事长龚虹嘉等三人担责

经查,公司2025年7月公告与关联方上海延藜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华东总部。因战略论证不充分、承租合理性必要性不足,该关联交易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王洪琦、时任董秘陈轶青负主要责任。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