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擅自“升星”误导消费者,江西公布4起旅游市场乱象典型案例

旅游资讯 1 0

商店串通旅行社揽客强制消费、电竞酒店虚报电脑配置误导消费者、酒店违规沿用星级标识虚假宣传、旅行社搞不实有奖销售……9月15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旅游行业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旅游领域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持续净化规范旅游市场竞争秩序。为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警示效应,震慑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公开通报4起旅游市场典型违法案例。

商店贿赂旅行社拉游客消费

不少游客报名旅行团,本想省心游玩、畅享旅途,却遭遇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将游客带往多处购物场所消费,原本承诺的纯玩团变相成为购物团。

2026年5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旅游市场商业贿赂案件,该案是2025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江西省旅游市场领域首起实现“行贿受贿双向同查”的商业贿赂行政处罚案件。

经查,景德镇景玉天成翡翠有限公司与鹰潭市友好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珠宝工艺美术品购物展示中心与旅行社地接社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旅行社为翡翠公司引流,引导游客前往其经营场所消费,翡翠公司按5元/人次的标准,向旅行社支付推广接待费用,且相关费用未如实入账。

执法部门认定,双方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已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鉴于涉案企业及责任人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工作,主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且在立案前主动完成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作出处罚:没收行贿方景德镇景玉天成翡翠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94万元,并处5万元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责任人罚款3万元;没收受贿方鹰潭市友好旅行社有限公司违法所得0.65万元,并处5万元罚款。

酒店虚假宣传擅自“升星”

随着文旅消费持续升级,酒店星级资质已成为消费者挑选住宿、评判服务品质的核心参考标准。但部分酒店为抢占市场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星级资格降级、取消后,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刻意隐瞒资质变更事实,继续冒用星级头衔开展宣传,不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严重扰乱旅游市场诚信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2026年4月,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核查发现,修水县君豪大酒店在被取消四星级旅游饭店资格后,仍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虚假宣传自身为四星级酒店。据悉,该酒店2013年获评四星级饭店,因硬件设施、经营服务标准不达标,于2025年7月主动申请退出星级评定,九江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同年12月公示取消其四星级资质。

资质取消后,该酒店自2025年12月13日起,持续在大堂、电梯等线下区域张贴四星级标识及宣传海报,同时在线上平台对外宣称自身为“四星级酒店”,虚假误导消费者。

执法部门认定,该酒店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商业宣传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核查,主动提交材料,并第一时间拆除线下违规标识、更正线上宣传信息、下架违规房源及注销相关平台账号,整改到位、危害后果轻微,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电竞酒店电脑配置未达标

2026年1月,安福县盛禾口电竞酒店有限公司在某知名电商平台发布的房型为雅致智能电竞二排房[5060+300Hz+9600X],以此吸引对电竞设备有高要求的年轻消费群体下单。消费者下单该房型后,被安排入住在该酒店三楼的电竞二排房,客房内电脑配置是140~180Hz,与该平台页面中宣传的300Hz不符,当事人不能就该宣传内容提供相关效果的证明资料。

安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构成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考虑到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等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安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旅行社进行虚假“有奖销售”

有奖销售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营销手段,但不正当有奖销售容易影响消费者的理性决策,进而扭曲市场机制。

2026年5月,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线索,依法查处上饶南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实施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经查,一方面,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声称开展“有奖销售”以达到促进其旅游产品销售之目的;另一方面,当事人未按规定公布奖品价格、兑奖条件、兑奖方式、主办方联系方式等必要的有奖销售信息,明显影响兑奖,侵犯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干扰了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了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考虑到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删除相关信息,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等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