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北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施某、陆某、陆某三名自然人列为被告,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提交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9月18日9时在法院本院第八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是物业服务领域常见的履约争议类案件,相关开庭安排的公示也为后续纠纷的司法裁决提供了明确的程序节点。
该起案件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负责承办,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34297号,主审人为侯某,目前已完成前期排庭工作,将按照既定时间进入庭审环节。本次涉诉将推动涉案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争议得到司法层面的厘清,也为同类物业纠纷的规范化处理提供参考样本。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北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争议事项为物业服务合同履约相关纠纷,目前公告信息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后续庭审将围绕物业服务提供情况、合同约定权责等核心争议点展开调查与辩论,最终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北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5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德华,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6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长临路913号1401-48室。股东信息如下: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北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属于物业领域常见的履约争议。通过司法程序厘清涉案合同权责,既有助于公司合法权益的落地,也能为其后续处理同类服务纠纷积累合规经验,推动日常物业服务流程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