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贯彻服务业扩能提质部署,提升上海国际会展之都能级!上海修改会展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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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会展业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表决通过,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改的必要性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2020年本市出台全国首部省级会展业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会展业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在规范会展活动、培育会展经营主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上海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建成国际会展之都。

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全面提升服务业质量效率和竞争力。202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做强做优商务服务,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合作,对会展业发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行业发展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线上线下展会联动、数智化办展、绿色低碳办展成为行业新趋势,企业出海开拓市场需求持续增加,会展业服务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适应新时 代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会展服务能级,有必要对《条例》予以修改完善。

主要内容

决定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发展定位

提升国际会展之都能级

一是将《条例》名称修改为《上海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在立法目的中增加提升国际会展之都能级、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和优质高效发展的相关规定。二是增加推动国际会展企业、人才、品牌等在本市集聚的规定,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三是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明确财政支持覆盖会展引进培育、品质提升、宣传推广以及产业联动等重点领域。

回应发展需求

完善行业促进和规范举措

一是推动产业联动发展,落实国家和本市“十五五”规划相关要求,明确促进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释放会展业溢出带动效应。二是回应新趋势新要求,鼓励数智化办展,推动绿色技术、绿色标准在会展领域应用。三是增强管理实效,明确商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根据会展主题、规模实施会展活动分类管理,实现监管举措与风险等级相匹配。四是明确不得对展会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优化发展环境

强化出国(境)参展保障

一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赴国(境)外参展,拓展国际市场;明确组展单位应当如实披露国(境)外展会信息,主动提示参展风险,与参展单位订立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二是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市贸易促进组织按照职责做好出国(境)参展的指导、管理与保障。三是培育服务生态,鼓励会展单位、商会协会提升国际展会服务能力;鼓励专业研究机构开展国别地区市场、合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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