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否和掌门君一样
很久没听说过上海地铁里
发生扒窃案件了
的确,监控探头的全覆盖
让地铁内行窃的案件近乎绝迹
但……凡事总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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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就一名有盗窃前科的男子
因为看到乘客揣进裤兜的手机
露了一大截挂绳在外面
忍不住起了贪心
8月28日傍晚5点,市民顾女士前往轨道交通2号线人民广场站报警,
称自己从南京东路乘车至人民广场,仅乘坐一站路,手机便不见了。自己已经拨打过手机号码但无法接通,且已办理手机卡挂失。
如今,上海地铁内偷盗案件发生率极低,市民大多是不慎遗失物品,
因此民警起初判断,顾女士的手机大概率是掉落于车厢或站台内。
但调阅公共视频资料
却发现事情并非如此
视频显示,
顾女士当时将使用后的手机放入右侧裤兜,较长的手机挂绳外露,十分显眼。
有盗窃前科的嫌疑人郑某金就此锁定目标,伺机作案。
事发时地铁客流较大,顾女士因下车客流阻挡无法顺利上车,
郑某金借机拼命往里挤,贴身靠近,在站台与车厢的缝隙处,盗取顾女士裤兜内的手机,得手后嫌疑人马上转身下车,离开站台。
接到报案一个多小时后,民警根据其轨迹线索,
在铁路上海站南广场将嫌疑人郑某金抓获。据其交代,被盗手机被他带至附近手机维修店准备解锁自用,原因是其个人手机已损坏。
随后民警在涉事手机维修店找回顾女士被盗手机,该手机购入价格5000余元、不足6000元。
对此,有网友警示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可别小看上海的监控
看完了地铁扒窃案
再来看看发生在家里的偷窃案
丈夫的20万元“私房钱”
突然“不翼而飞”
让原本平静的家庭生活掀起波澜
面对这笔特殊的财产
夫妻间产生误会与猜忌,争执不断
而真正的答案竟藏在一次
看似平常的家政服务之中
2026年2月18日,旅游回来的陈先生,发现
自己房间橱柜中白色帆布袋所装的大量人民币和外币现金遗失
。
“平时我和我爱人一起居住,
她不知道这些是我藏的私房钱
。”陈先生表示,
该笔财产是自己私下保存的积蓄。直到钱款丢失,妻子尤女士才第一次知道丈夫陈先生藏有这样一笔“小金库”。
一边是家中突然丢失一大笔现金,一边是丈夫此前从未提起过这笔积蓄,夫妻二人就钱款来源、存放位置、丢失原因等产生诸多矛盾,互相猜忌、争执不休。
考虑到案发期间曾有外来人员进入家中提供服务,钟点工苏某有较大嫌疑,夫妻二人选择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苏某曾于2025年12月28日、2026年1月11日两次前往陈先生家中打扫。第一次苏某仅完成约定的清洁工作,并未发生任何异常。第二次打扫过程中,
苏某发现陈先生房间内的橱柜中有一个白色帆布袋,里面装着大量外币和人民币,于是起了盗窃的念头。
当时陈先生还在外地旅游,
家中只有尤女士一人,苏某便提议由尤女士中午出门买饭
。尤女士离开后,苏某趁家中无人,
将帆布袋中的钱取出并放入自己的打扫工具箱中,下班后带回住处,后又带回位于安徽的新家中藏匿。
到案后,苏某供述:
“人民币我用掉了一部分,外币我一分没动。我愿意全部退还给叔叔阿姨。”
经查,苏某盗窃的现金包括:
30200元人民币、23210泰铢、6902美元、48360港币、1844000日元,总计折合人民币20万余元。
案发后,
苏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陈先生夫妇的谅解
。2026年4月1日,案件被移送至闵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综合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及勘验笔录等证据,认定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苏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