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鋆港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宁波宏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定于2026年9月15日9时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商事合同类纠纷,将由法院商事审判庭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审理,相关涉案主体的合法权益将通过司法途径得到厘清与保障。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上海鋆港实业有限公司与宁波宏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10669号,目前公告披露信息暂未涉及具体涉案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9月15日在该院第四十八法庭正式开庭,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由法院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市场主体也可借此进一步明晰商事租赁类交易中的权责边界,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鋆港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吕东,所属行业为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4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7层J4547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上海葡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5%5502027-08-27吕东45%4502027-08-27
天眼查数据显示,宁波宏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学文,所属行业为住宅房屋建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7人,注册资本688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88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路215号1201-1a(承诺申报)。股东信息如下:
陈学文80%55042042-06-30陈钧涛20%13762042-06-30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上海鋆港实业以原告身份通过司法途径追索租赁合同相关权益,可借助法院商事审判厘清权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该涉诉案例也能帮助两家涉案企业明晰租赁交易规则,后续可据此规范自身商事经营行为,规避同类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