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资金

9月15日起上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

9月15日起上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

近日,上海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6年9月15日起,本市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接种目录内非免疫规划疫苗产生的疫苗费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上海医保新规今起实施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上海医保新规今起实施

此前,上海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发生的“分类自负”费用,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抵充,不足部分可由家庭共济资金支付。此举旨在回应群